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满。从而占领香港全境。
1982年9月26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首次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双方在经过首次谈判后,声明表示将会通过外交途径对香港前途的解决方法进行商谈。第二阶段的谈判是1983年7月12及13日两天,地点在北京。中方团长姚广、英方团长是驻华大使柯利达。不过,由于双方在初期的会议中,1983年9月22、23日第四轮会谈后,1983年10月19、20日,双方举行第五轮会谈,中英公布中恢复了“有益的”“有建设性的”形容词。1983年12月的第七轮会谈后,公报称双方回顾了会谈的进程和所取得的进展显示会谈已进入新阶段。1984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贺维访问北京后抵达香港,他在香港发表声明,公开宣布英国放弃1997年之后对香港主权。声明表示:“要达成一份能使本港在1997年以后仍然继续由英国管治的协议,是不切实际的设想。”在此一段期间,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频频访问英国。
在1984年2月,立法局非官守议员更提出了“罗保动议”,引起各界的争议。1984年6月,中英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月份,英国外交大臣贺维再访北京。8月1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1984年9月26日,中国代表团团长周南和英国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代表双方在北京草签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
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